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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大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力度

李岚清在南京召开座谈会时强调
2002-08-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京8月1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各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经济与社会管理水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李岚清对南京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南京市委、市政府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希望江苏省、南京市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综合执法范围,将目前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逐步扩展到市场经济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领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李岚清指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扎实有效地进行,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必须看到这项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由于各项审批制度改革涉及调整部门职能、法律法规修改等重大问题,难度会越来越大。我们要迎难而上,扎实工作,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攻坚,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环节繁多、权责分离、监督乏力等弊端,建立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取消;凡是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通过市场机制运作。政府必须认真管好自己应当管的事,对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要运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宏观调控、完善法制、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管上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落到实处。

李岚清指出,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部门过多,权力分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权责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有些行政执法部门有权无责,个别的甚至搞权钱交易。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是适当集中行政执法权限,尽可能地实行综合执法。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有效手段。目前一些城市实行综合执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经费也有了基本保证。综合执法实行监督处罚权与罚没收款权分离,既加强了对执收执罚的监督,又有利于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减少腐败,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要认真总结试点城市的经验,使之进一步规范完善,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内容。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强化对执法队伍的监督,优化执法环境。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手段,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果。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于经济、文化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和运作机制,保证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试点起步较早、试点城市较多的地区,应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推行。

有关方面负责人回良玉、季允石、高强、廖晓淇出席了座谈会,李源潮、罗志军在座谈会上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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