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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要力避“劫后重生”之路

经济访谈(33)
2002-08-2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范恒山,一九五七年十月生于湖北。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教授。现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司长。

记者:国有企业现在发展到了一个分水岭上,你比喻为要么是“劫后重生”,要么是“改革振兴”,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

范恒山:“国有企业”用国有经济表述更准确,现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竞争中被机制灵活的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抢、因产权约束松弛被一些人“挖”,因政企不分被某些政府权力部门“拿”等造成的,从根本上说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造成的。国有经济要么“改革振兴”,即通过深化改革重焕活力,求得新生;要么是“劫后重生”,放任自流,任其自发演进。历经大劫后,最终也会“重生”,因为任何时候国有经济都不会全部退出历史舞台,只是向适应它发展的行业、领域、部门或环节集中,即使在私有经济相当集中的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仍然存在着一定比重的国有经济或政府管理的经济领域。

虽然两种选择的结果都是“生”,但却有天壤之别,是否主动进行改革,决定着我们付出代价的大小和延续时间的长短。所以,国有企业改革要力避劫后重生,而要力争改革振兴。

记者:我们是否已找到了振兴国有企业的发展思路?

范恒山:经过十多年特别是近些年国有企业由放权让利到制度创新的改革探索,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搞好国有企业、振兴国有经济的正确思路。概括地说就是八个字:结构调整,制度创新。

结构调整,就是合理调整国有资产的行业分布结构,从我们现存生产力水平的实际出发,改变原来国有经济不分轻重、不论领域,囊括一切的局面,适当收缩国有经济的运作战线,使国有投资从那些竞争性较强的领域部分或全部地退出来,将那些国家没有必要管、没有精力管,管了也管不好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小企业)合法公开地让渡给非国有者或非公有者,从而把国家的财力和精力集中到管好、经营好那些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上来。同时形成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经济不断发展的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机制。国有经济由此得以振兴。

记者:所谓“制度创新”,是否就是微观上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

范恒山:传统的国有企业最深层最重要的弊病,是由企业制度本身造成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体的缺位,和自我创造性拓展与积极的约束机制的缺乏。实质上是一种“人人都所有,人人不关心;个个是主人,个个不负责的产权运作制度。这种产权关系,难以对实际运作者产生自觉的、充分的责任。因此,它不仅无法促使生产经营者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努力,反而为某些人掠夺国有资产造成机会,国有制产权约束松弛。

我们所要进行的改革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公司制为基本组织构架,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样不仅能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还会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不断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要强调的是,必须把产权清晰放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位置,理顺产权关系是国有企业机制转换的基础性环节。

记者:可现在有人认为,理顺产权关系就是把国有资产卖给有钱人,是分资到人或者是变相的“私有化”,你对此怎么看?

范恒山:产权改革不等于财产拍卖。理顺产权关系实际上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具体明晰资产的所有者,一种则是建立权、责、利明确的体制与机制。而我们明晰产权的核心,是解决在资产经营与资产所有者分离后能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问题。所以,明晰产权是为了构造一个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并不是分资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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