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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

2002-08-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为纪念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有关宪法的法制讲座。李鹏主持并讲话,他强调,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按照宪法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从国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今天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他以《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题,讲了3方面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依法治国、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

李鹏在讲话中说,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确立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李鹏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1982年宪法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深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很好地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和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逐步健全国家机构。

这部宪法是中国共产党正确主张和全国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是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过程中一些新的经验和做法,我们采取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先后对宪法作了3次修改,在宪法中规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党的十五大后,宪法又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并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规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些都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发展,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及“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李鹏强调,宪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各级干部中开展学习宪法、贯彻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力度,逐步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等听取了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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