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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门槛

增加教育专款 减少收费金额
2002-09-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日电 从今天起,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小学的借读费由每学期500元降到200元;初中由每学期1000元降到500元。

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口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是指随父母来京、年龄在6岁至15岁的儿童、少年。他们借读入学的条件是,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

截至2001年10月统计,北京市常住流动人口为300多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共约15万人。其中,10万人在各类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借读,近5万学生在流动人口自办的学校就读,约5000人在民办学校借读。

降低10万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门槛,北京市今年将增加数亿元开支。在此之前,北京市已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北京市教委每年都要从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补助流动人口子女就学,而且各区县都增加了教育专项拨款。仅在流动人口聚居的朝阳、海淀、丰台区,2001年就接收5万多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借读,即已增加教育事业费1.5亿元。

北京市流动人口绝大多数来自西部地区和贫困山区,本人受教育程度不高,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和小本经营,家庭收入普遍不高,他们对北京市政府出台这项政策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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