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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宣布中国核准《京都议定书》

2002-09-0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熊思浩、王群 我有话说

新华社约翰内斯堡9月3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3日在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讲话时宣布,中国已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朱镕基指出,这显示了中国参与国际环境合作,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姿态。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已于8月30日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交存了中国政府核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的核准书。《京都议定书》签订于1997年12月11日,中国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了该议定书。

中国政府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确立了基本原则,提供了有效框架和规则,应当得到普遍遵守。欧盟各成员国及日本已批准了议定书。中国希望其他发达国家尽快批准或核准议定书,使其能够在今年内生效。

中国政府一向十分重视气候变化问题。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为应对气候变化做了极大努力,特别是在提高能源效率方面,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相对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为实现公约的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一成绩已为国际社会所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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