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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食品广告将定期曝光

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联手
2002-09-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光曼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为进一步整顿食品广告秩序,规范食品广告宣传,最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决定建立违法食品广告公告制度。

据介绍,联合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发布违法食品广告的生产企业名称、食品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广告内容)。公告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应上报的违法食品广告重点案例:1、非保健食品宣传保健功能;2、宣传疗效,尤其是宣传治疗癌症;3、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4、保健食品超出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证书范围,夸大宣传其保健功能。

公告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于每月末向卫生部上报违法食品广告案例,同时将违法食品广告移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每两个月将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食品广告进行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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