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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2-09-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商会加入国际商会的历程

朱英《中国商会走向国际舞台的新步幅》(刊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史学刊》第一辑)一文中指出,中国商会加入成立于一九二○年的国际商会从一九二○年下半年就开始酝酿,但直到一九三一年才成为其正式会员,这明显反映了中国工商界对国际商会的认识过程及自身的某些缺陷。加入国际商会是中国商会首次登上国际商会舞台、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步骤,对于增进中外工商界的相互了解、加强中外商会之间的合作、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特别是中国商会代表在出席一九二九年国际商会中国问题讨论会预备会议和五届大会的过程中,坚持了在平等原则下进行国际合作的立场,并坚决要求取消各国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治外法权,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的双重性质

柳剑平《论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的双重性质》(刊于《江汉论坛》二○○二年第八期)一文中指出,在国际政治的影响下,国际经济关系的政治化趋向正逐渐成为实现国家政治目标的有效手段,具有控制与协调各国之间国家利益关系的国际政治功能,它是继对外战争、殖民统治、武力威胁等手段之后出现的实现全球经济协调的一种新形式。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的形成是国际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发生变化的结果,从目前来看,由于现实的协调明显具有强权化特征,因而这一新现象并不符合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要求,但它作为实现国家利益的新战略正在为国际社会所关注。

发展中国家应致力打破“中心——边缘”模式

张康之《着力把握我们时代的主题?》(刊于《学术界》二○○二年第二期)一文中指出,在当今这个“西化”或曰现代化的世界,所有国家都共存于“中心——边缘”模式中,处于中心地带国家的各种危机因素都可能会转移到边缘地带的国家中去。发展中国家要打破这种“中心——边缘”模式,不能仅仅致力于经济建设,还要在政府体制、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诸方面探索一条全新的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才能摆脱自近代社会以来无处不在的“中心——边缘”结构的束缚。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惩治

赵秉志、王秀梅《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惩治理念》(刊于《江海学刊》二○○二年第四期)一文中指出,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具有国际性、跨国性、有组织性、活动方式多样性和危害的严重性等特征,因而在惩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方面,国际社会的应变措施常常显得捉襟见肘,世界各国的刑事对策也明显滞后。但由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日见猖獗,因而,如何有效惩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密切关注与各国刑事立法必须切实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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