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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李岚清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2002-09-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尹鸿祝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今天在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利国利民的大事。国务院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巩固前一阶段的成果,以更大的决心和积极的态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李岚清指出,去年10月以来,国务院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提出改革的意见,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了全面审核。经过研究,近期就要公布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只要各部门提高认识,努力把握方针政策,措施方法得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能够搞好。

李岚清强调,国务院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扎扎实实地搞好下一阶段的改革: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切实做到“应减必减”,应该改变管理方式的要改变管理方式。这是衡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对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取消;能够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的,都应依法行政;对凡是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

二是切实加强取消审批项目后的后续监管工作,防止“一减了之”。取消审批并不是取消管理,更不是取消监管责任。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作为审批事项已不存在,但大部分事项的监管职能还在,责任还在,决不能“一减了之”。要通过实践,逐步探索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

三是通过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决不仅仅为了减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重要的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所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四是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综合执法,逐步规范和完善执法行为。适当集中行政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既可以加强对执收执罚的监督,又有利于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要重视研究如何把相对集中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是继续加强政策指导和制度创新工作。要围绕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继续抓好相关问题的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取得成果后,逐步推广。同时,要把“电子政务”建设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李岚清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改革的原则和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这项制度的改革,决不能消极应付,走过场;要亲自审核把关,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忠禹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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