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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为贫困生开辟成才路

贫困生在我们心坎上⑥
2002-09-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高晓明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1日电 不久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中学学生丁炜考取复旦大学,但由于一时无力筹措学费等原因,家庭发生变故。获悉此事,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切。根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条件,丁炜已被列为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的“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复旦大学免去他的学费、住宿费。目前,丁炜顺利进入复旦大学,开始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掀开了人生崭新的一页。这是“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为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开辟成才之路的一个缩影。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为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由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倡导并经中央同意,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的。这一工程自2000年实施以来,得到受助学生和家长的热烈欢迎,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在西部乃至全国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据了解,3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高校的共同努力,共资助贫困大学生4380名、高中生2100名。迄今为止,已经圆满完成3届受助学生的推荐、审核、确定工作,没有出现任何不正之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实施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自今年起,扩大“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一是从2002年开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范围由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到贫困面较大的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二是每年资助大学生名额由1100名增加到2080名,资助条件仍是当年考入部属和省(区、市)属重点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特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三是“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向高中阶段延伸,在上述资助范围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若干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办“宏志班”。资助标准是达到本地区当年中考录取标准,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优秀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四是加大资助力度,受助大学生和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免掉全部学费。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推荐审核程序是:在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学校参与的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和学生所在学校公布资助条件、申报程序及受资助学生候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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