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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转制中的角色转换和历史使命

院士论坛
2002-09-13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工程院院士 干勇 我有话说


干勇一九四七年生于重庆。一九八七年在钢铁研究总院获博士学位。曾任钢铁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中国金属学会常务理事。现任钢铁研究总院院长、教授级高工。主要从事钢铁冶金工程的开发及推广工作。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二次,冶金部科技进步一等奖一次,并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九五科技攻关计划“突出贡献者”称号。

在科研院所向企业转制的改革过程中,有四个转变不容忽视:

第一个是思想转变。转制产生思想管理的转变、主体信息的转变、市场调试的转变和科学技术的转变。思想观念的转变主要是在科研院所的思维方式上,逐步由科研事业单位型向科技企业型转变,这里面开始追求市场、技术人才和资本的优化组合,经营模式由小型、分散化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价值取向由单纯追求论文和成果到追求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最大效益。

第二个是主体性质的转变。在战略趋向和利益分配机制的调整过后,将涉及到企业的方针、目标战略定位和总体架构。科研院所按照市场主体的规律进行有机重组,决策层、管理层、职工队伍、传统观念和习惯的转变,有助于我们完成从院所的有序到转制成企业的无序,然后再上升为科技型企业的有序过程。

第三个是市场角色的转变。原来我们是从学术角度和科技角度选取课题,然后把成果推向市场。转制后企业是市场的细胞,我们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从市场里面发展我们的研究方向,用市场决定我们事业的发展。

第四个是科技优势的转变。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原来是在科学领域的比较要求之下建立的,现在我觉得主要是从市场的反馈、建立到我们整个课题、学科的设立以及科技条件的配套等方面来体现的。

如果说尽快适应以上变化,并完成以新代旧的角色转换是一个科研院所成功转制为企业的首要条件,那么,承担行业工业技术的研发则是转制院所义不容辞的历史与现实的责任。

对于转制企业来讲,研究开发与企业自身的产业化、追求最大效益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转制企业不是一般的高科技企业。作为了解、掌握中国基础行业最大量先进应用技术的转制企业,主动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的创新,应该说是历史的必然。转制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承担的任务就是解决行业关键与共性技术,组织行业重大技术改造和解决行业企业现实生产问题。在历史上,它们不仅通过技术研发积累科技优势,而且大多数还参与了各自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参加了大型生产企业的科技研发与传统工业的改造。但是,“科研院所企业化的转制绝不是形式上的翻牌”,不是增加一批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而是要致力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公司化改革。转制后的科研院所要充分发挥面向市场的态度,开展基础优势和创新优势,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另外,在市场条件下,我们认为应该联合相近领域的科研院所,建立院所科研集团,打造跨行业的科技企业“航空母舰”。

我国现在所处的经济时期与美国等先进国家不一样,舍弃现有国家级综合科技队伍,一步就迈到以企业为科技开发主体上去,必然导致资源浪费,有可能造成低水平重复和反复引进。我们现在处于工业经济初期的状态,这个时候共性技术相对较多,主要是解决大流程改造、开发适合国情的先进品种和新一代工艺技术;这个阶断国家的投入也多,有利于组织科技开发队伍,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让企业尽快进入发展期。

目前,在科技市场体系不完善、投资体系不健全和运行机制不顺畅的情况下,实施“官产学研”的科技创新体制是较为可行的运作体系。采用“官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模式,依托行业技术优势,按照市场需求、科技实力、经济效益建立产业技术链,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是我们转制企业生存的发展的基础。转制企业虽然人才济济,但是我们缺乏国际前沿的学科人才,缺乏战略。转制院所依托科技优势,密切结合国家科技与经济发展需要,参与大、中型的行业项目研究,创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与产品,是我们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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