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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专项出版资金支持科普创作

2002-09-14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柯伟记者 谢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9月13日电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市科协近日决定,共同出资、集资设立“上海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该项资金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共同投入,在2002年至2005年的四年中,每年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年度出版资金。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上海科普文化市场日趋繁荣。但是,广大读者和科普专家感到中国自己的具有原创性的科普作品仍然匮乏。为此,这次推出的科普创作出版专项资金加大了对原创性作品的支持力度。

本项出版资金主要资助优秀科普著作,包括自然科学领域内的各学科、各门类优秀原创性科普著作。选集、文集、全集、传记、教科书、工具书、译著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申请者为全国各地的科技人员、创作人员和上海市各出版社。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人,或有著作权所有人的委托书,申请资助合作作品,须有全体著作权所有人签署的意见书。资金资助出版的范围:一是由出版社组织作者编撰和出版的科普专著或由剧团组织作者创作编写并演出的科普剧本。二是列入国家或上海市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科普研究著作。三是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与弘扬科学精神的原创性科普读物和推广应用新技术读物等著作。专项资金滚动使用。资金的申请由管委会办公室受理。每年接受申请一次,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30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期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管委会的最后审定期为翌年1月底前。2002年度资助申请,10月1日起开始受理,有关申请表格可直接从上海科技网(www.stc.sh.cn)或上海科普网(www.shkp.org.cn)上下载。

资金管委会根据年度计划和申请情况,聘请专家组成年度评审委员会,评审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管委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作出最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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