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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

2002-09-1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郑晋鸣 我有话说

本报讯3名中层干部在干部考核中连续两年成绩不佳,被调任非领导职务;一名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差,被降职使用;对几名还未到退休年龄的不称职干部实行解聘……这几件事在扬州大学宁静校园里引起极大震动。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该校以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为契机,把重点放在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这一难题上。

该校实行干部任期制和试用期制,解决干部“自然下”的问题,从2000年起实行中层干部聘任上岗制。上岗时规定任期,任期满后如未接到续聘通知就自动转回原来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与此同时,学校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竞争须通过以下环节:笔试、面试、发表竞岗演说、答辩和测评等。从中选出“靠得住、有本事”的人。从去年开始实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规定新提拔的干部有1年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者方正式聘任。

制定干部辞职、转岗制度,解决干部“自愿下”的问题。该校中层干部的辞职分为自愿辞职和引咎辞职两种。干部因个人或工作原因可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学校还制定了相关文件,鼓励干部和教学科研人员之间的自然流动。今年就有两名学院中层干部自愿辞去行政职务,回到教学岗位。

实施干部降职和免职制度,解决干部“必须下”的问题。上岗了的干部干不出成绩位子就坐不稳。校党委明确规定,在干部的年度考核和考察中,凡民主测评中有1/3的人认定其不称职的;或连续两年考核成绩在全校排名后1/10者,就必须下岗。

目前,扬州大学中层处级机构已由合并初的99个减至21个;中层干部由444人减至186人。8月18日李岚清副总理第三次视察扬州大学时,充分肯定了他们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扬州大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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