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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灵魂

2002-09-21 来源:光明日报 刘新成 我有话说

江泽民同志9月8日在北京师范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教育创新”,为我国高等教育在新世纪的发展确定了新的方向和目标。

江泽民同志在“9·8”讲话中指出:“教育是培养人才和增强民族创新能力的基础,必须放在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重要位置……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不断培养大批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不断造就大批具有丰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历史任务。”“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必须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是进行教育创新的核心内容。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所谓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竞争本质上是创造性思维的竞争。没有创造性的思维就没有科学的发明和技术的进步,而没有科学的发明和技术的进步何来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没有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谈何高新技术产业?没有高新技术产业,又如何能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跻身于先进国家之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应该把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作为思考、设计和实践“教育创新”的出发点。

古今中外,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受教育者完成其社会化的过程,宗旨是以社会既有的知识和规范来培养教化受教育者,使其从无知、无能的自然人,逐步变为具备社会生活能力,既能从事生产劳动,又能自觉接受社会约束的社会人。灌输和传授知识是传统教育的主要取向,各种规章制度均围绕这种取向制定。应该说,具有悠久而深刻的历史根源的这种教育传统实际上存在着抑制人的创造潜力充分发挥的弊端。正因为如此,上个世纪特别是下半叶以来,在社会发展呼唤创造型人才的形势下,各国教育界的有识之士逐步认识到改革教育的必要性,提出了认知建构、自主性学习等一系列新教育理念和思想。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我国教育界也比较早地认识到了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方法改革的重要性,并且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在各个层面上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尝试。但是与教育改革先进国家相比,与社会的需要和形势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国的教育改革,特别是规章制度的改革还远未到位,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管理体制还有许多应试教育的色彩,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于创造型人才的需求。因此,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当中,制度创新是一项居于首位的、十分紧迫而且艰巨的任务。

教育功能最直接、最有效的实现形式是教学活动。要使学生养成创造性的思维习惯,绝不能忽视教学的作用。在当今时代,信息科学的发展为教学方法的更新改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许多曾被认为无法实现的教育理念正在随着科技进步而成为现实,学生的主动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师生互动学习、两个课堂的交叉学习等等,都具有了充分实现的可能性。所有这些学习形式都对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具有最直接的意义。因此,教学方法的创新在当前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一切创新都必须以科学为基础,以合理性为前提。教育创新更是如此。教育是培养造就人的事业,是国家盛衰、民族兴旺的百年大计,教育的改革创新不能容许以反复多次的试验和失败为代价。所以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思想解放与科学态度的统一,改革精神和严谨作风的统一。同时,创新并不等同于对已往经验的彻底否定和完全抛弃。相反,创新必须建立在继承古今中外一切优秀教育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推陈出新也不能演绎成为“推倒重来”,而应当是“老树新花”和“更上层楼”。我们必须警惕“旧的全坏,新的全好”的简单绝对的二元思维模式,时刻保持理智而清醒的头脑,使教育创新能够沿着正确的道路进行。

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就势必难免衰败的命运。教育创新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本身和从事教育事业的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具备创造性思维,不仅是对现代化建设人才的要求,也是对我们这些教育工作者的要求。改革的大潮和江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形势,抓住机遇,把创新作为改革和发展高等教育的灵魂,让我们的教育事业真正成为中国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高速前进的发动机。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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