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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华援助的不同方式

2002-09-2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胡萌 我有话说

中日恢复邦交以来,日本对华援助的特点是援助面广,针对性强,援助效果好。在长期的援华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互为补充的立体式援助机制。其主要形式包括:

日元贷款这是一种长期低息贷款。一般还贷期为30—40年,还有10年宽限期,2001年度对华日元贷款的年利率只为0.75%—2.2%。日元贷款是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日本政府开始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提供日元贷款28293亿日元。这些资金都来自日本国民缴纳的税款。

中国各地许多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都曾得到过日本政府提供的日元贷款。如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市地铁建设项目;重庆、大连、贵阳的环境建设项目;湖南、湖北、江西的防洪项目;内蒙古、宁夏、贵州、新疆、甘肃、青海等地的电话增容项目等等。在日本政府近5年提供的日元贷款中,约80%是不限定采购对象的无条件贷款。根据日本方面确定的“对华经济协力计划”,今后日元贷款的重点将转向中国的环境对策、人才培养、内陆地区开发等领域。

无偿资金援助这是日本政府向中国提供的一种赠款,其援助对象主要是基本生活、环境、人才培养等领域的项目。日本政府对华无偿资金援助从1980年开始,到2001年底累计提供资金1297亿日元。这方面的代表性项目有:中日友好医院器材装备项目、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器材装备项目、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器材装备项目等。

利民工程无偿援助这是日本政府向中方提供的另一种小规模赠款,以提高中国贫困地区居民的福利水平为目的。每项合作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日元,由日本驻华使领馆直接操作。由于这种援助手续简便,以贫困地区的居民为直接服务对象,能对贫困地区人民的需求作出迅速反应,援助效果明显,因而得到中国地方政府和受援区居民的欢迎和高度评价。

利民工程无偿援助项目从1990年启动以来,一直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初等教育、医疗保健、改善生活环境等重点领域积极展开。截至2001年底,累计完成项目497项。援助金额也逐年增加,已从1991年度的0.05亿日元激增到2001年度的6.64亿日元。

技术合作这是一种由日本中央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对华援助方式,主要包括接收中方人员赴日进修、向华派遣日本专家、派遣青年海外协力队、为项目提供器材、帮助中方进行开发调查和专项技术合作(将接收进修人员、派遣日方专家与提供器材结合起来)等,旨在帮助中国培养人才,让他们掌握技术诀窍,进而支持中国的发展和建设。

技术合作项目由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负责实施,涉及领域从医疗、饮用水、消防等基本生活内容到计算机技术、市场经济建设、法制建设等,内容十分广泛。到2000年底,日方累计投入1245亿日元。迄今,日方已接收中方进修人员11829人,向中方派遣专家4429人,派遣青年海外协力队员432人,完成开发调查138项,专项技术合作50项。尤其是派遣专家的项目,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评价,获得了“长城友谊奖”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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