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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组织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002-09-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7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今天在京联合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据悉,目前全国现有90多万个人民调解组织,近800万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民间纠纷600余万件,人民调解组织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纠纷也大量增加,人民调解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调解纠纷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全国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受理数的比例已由20世纪八十年代初的17∶1,降至去年的1.7∶1。

会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司法部也制定了部颁规章,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组织形式、调解行为和程序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这三个文件的出台,对改革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会上指出,人民调解是在人民群众自愿基础上,通过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促使双方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而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行使审判权的专门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简捷、经济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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