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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村人均减负43.2元

2002-10-0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赵秋丽通讯员 王传钧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赵秋丽通讯员王传钧近日从济南市有关部门获悉,济南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后人均减负43.2元,减负率达28.76%。

据了解,济南市为税费改革做了大量配套改革,主要包括全面整治涉农收费,减轻农民的各种负担;建设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精简乡镇机构,压缩人员编制;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精简优化队伍;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提倡交叉兼职。

另外,为保证税费改革后各乡镇的资金缺口及时弥补,山东省和济南市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资金支持达1.7亿元,有力地保证了济南市税费改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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