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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花样年华远离伤害

2002-10-0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林英 我有话说

最近,我国首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片《为了明天》陆续在全国各地上映。编导者尝试利用电影这一青少年喜爱的载体,延伸法制课教学,对青少年进行相对集中的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

影片中的“小魔女”、为哥们义气而进行团伙抢劫的“少年帮”……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场面,令人难以置信。这些孩子的花样年华就这样凋谢了,他们那稚嫩的悔恨话语,激起观众内心的强烈震撼和深思。

青少年犯罪不仅给被害人精神上、财产上带来极大的损失,而且对青少年本身造成严重危害,给他们的家庭造成精神压力、财产损失,由此引发了一起起家庭悲剧。

这部影片告诉我们,青少年有着纯真美好的幻想,他们对接受各种知识和信息有着强烈的愿望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但是他们的心理发育还不成熟,识别力、控制力还不强,情绪也不太稳定。现在的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多层面的人群、多元化的取向,从不同的方面对青少年产生影响。不少失足青少年往往是交友不慎,或逞强好胜,或为了满足个人享受和欲望,走上犯罪道路。不健康的书刊和不良的环境都极易使青少年幼小的心灵受到毒化,使孩子难以抵制诱惑而陷入泥潭。

观看这部影片使我们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根本在教育,关键在防范。把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优势共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项紧迫的工作。学校要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根据他们的接受程度,循序渐进地向青少年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从小崇尚法制、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习惯。家庭亲情给孩子心理带来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面对自己的孩子,做家长的应该扪心自问:自己是否真正履行了作为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是否对独生子女过分溺爱,从而忽略了孩子品德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那些离异夫妇,是否意识到了不能推卸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电影《为了明天》引发了人们的思考,敲响了我们心中的警钟:家长、老师和每一个关心下一代的人,立即行动起来,不要让那些人生刚刚起步的青少年滑进犯罪泥沼,防患于未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形成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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