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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检察院聘请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

2002-10-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赵秋丽 通讯员贾富彬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赵秋丽通讯员贾富彬)为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近日山东省检察院聘请了7名全国人大代表和7名省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为执法监督员颁发证书。他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对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执法监督员有权对全省各级检察院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有不良行为的检察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对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通过视察、听取检察工作汇报、出席有关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检察工作监督检查,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检察机关,提出询问和质询。执法监督员还有权参与个别重特大出庭公诉案件的监督,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建设,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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