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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制造“签名钞票”

短笛
2002-10-16 来源:光明日报 胡永鸣 我有话说

近日,重庆李先生在某银行取了100张新版50元面额人民币,竟发现有83张是“签名钞票”——票面上有人用铅笔、圆珠笔、碳素笔等写了诸如“一(四)”、“(二)1”及“×××”(姓名)等内容,这显然是某学校在收款时所搞的“防伪杰作”——如果学校去银行存款时发现了假钞,一验票面上事先标注的班级、姓名,就可以“按名捉拿”。据说这种办法已经成了不少学校收费时的“防伪”高招,颇为流行。

过去,我们经常见到的是有人在人民币上写数字,如今,这种行为已经“发展”得太离谱了:在人民币上搞“签名防伪”者有之,记电话号码者有之,给对方留言者有之,甚至有人在上面发布“寻人启事”、“征婚广告”……

人民币所受到的待遇,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公民的道德水准。我国专门颁布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对公民明确了爱护人民币的义务,而有些人却视而不见,见而不循。为此,建议加大《条例》的执行力度,让损伤人民币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珍惜人民币,爱护人民币,别再做“签名钞票”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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