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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要求做好《光明日报》发行工作

2002-10-2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光明日报》2003年在首都地区的发行工作,北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委教育工委、政法委、工业工委、城建工委、农工委、商贸工委、外经贸工委、金融工委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光明日报〉2003年发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级教育、科技、文化、理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文艺团体、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2003年《光明日报》订数要在2002年订数的基础上做到稳中有升。各类高等院校要订阅到系(学院)、研究所、教研室、研究室;中等学校(包括各城乡中学、中专、职高)、小学、幼儿园要订阅到教研组;科研院所(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要订阅到研究室;文艺团体要订阅到队;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要订阅到部门。《通知》要求工业、农业、城建、市政、外经外贸、旅游、金融、政法、工商、税务系统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将《光明日报》列入中央党报征订范围和重点征订计划,做到所属基层单位都订有《光明日报》。

《通知》要求在党报党刊征订期间,北京市各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要将《光明日报》发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分解订阅指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征订任务,督察征订进度。并与邮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收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邮政报刊发行部门要将《光明日报》列入征订重点考核范围,定期检查收订工作落实情况,并对订阅《光明日报》费用提出具体措施,同意由行政事业费、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企业成本中支出订阅《光明日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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