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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

贯彻“三个代表” 加强党的建设
2002-10-26 来源:光明日报 丁晓强 我有话说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他在“五三一”讲话中再次强调,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新问题。解决这些新问题,要运用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同时还必须在实践中探索新路子,寻找新办法,积累新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适应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其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党和国家的关系上,执政行为必须法治化,必须摈弃长期以来所习惯的适合于革命时期的依靠政策和文件执政的思维定式。宪法和法律是执政党执政的主要依据。要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主体的民主政体。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由此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

二要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党内生活民主化,是党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拓宽党内的民主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要规范党内的民主运行机制。例如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选举制,充分发挥党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要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使其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决定重大问题,并协助和监督党委执行党的重大决定;要根据法治的基本原则,来设置党的各级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党的领导和党员之间、党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发扬党内民主,使党的决策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意愿,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在当代中国,共产党内的制度化建设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江泽民同志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靠民主,靠监督。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形成一套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要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四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其关键是真正形成择优汰劣的机制,这是检验各种措施正确和有效与否的标准。这就要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有广大党员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当前的改革重在程序,特别要提高规范化程度,加大改革力度,以解决选人用人的问题。

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必须遵循改革的规律,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党的建设是一件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中的各种重大问题,既需要全党同志的积极努力,又要坚持集中和统一的领导。党的建设的各种措施和办法,都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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