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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开展生态功能区划

科学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
2002-10-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为了科学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近日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态功能区划。这是我国继自然区划、农业区划之后,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进行的又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

据介绍,生态功能区划是指根据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差异,把区域划分成不同的生态功能区,目的是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资源合理利用、工农业生产合理布局及保育区域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以甘肃省为试点开展了生态功能区划。为了指导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了《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该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程序、任务和要求,提供了具体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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