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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代表”要求 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尉健行在参加浙江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2002-11-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慎海雄、王雷鸣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尉健行同志今天上午在浙江代表团讨论党的十六大报告时强调,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1月9日和10日上午,浙江代表团由张德江主持,对十六大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和党章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张德江、习近平、李泽民、李金明、铁瑛、郑树森、陈美兰、陈艳华、叶明、陈加元等25位同志先后发言。尉健行同志参加了浙江团的讨论并作了发言。

尉健行指出,江泽民同志代表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的报告,全面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十五大以来取得的成就,深刻总结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报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尉健行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尉健行指出,13年来反腐倡廉伟大实践充分表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是清醒的,既坚持认为反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把反对和防止腐败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又把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依靠群众而不搞群众运动。在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其次,党中央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工作始终是抓得很紧的。对腐败分子无论职务高低,一经揭露并查证核实,即坚决严厉查处;同时注意讲究斗争策略,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第三,党中央作出的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尤其可贵的是我们党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

尉健行指出,回顾13年反腐败斗争历程,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阐明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绝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腐败现象同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不相容的;应当理直气壮地宣传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工作思路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应当理直气壮地肯定党和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

尉健行指出,在肯定反腐败斗争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在体制转换时期,存在种种滋生腐败的条件,反腐败工作又存在一些不足,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还艰巨繁重。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又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尉健行强调,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需要进一步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惩治腐败与加强党风建设的关系。反腐败三项工作,概括起来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惩治腐败分子,一个是加强党风建设。腐败分子在党内是极少数,但危害十分严重,我们要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牢固树立党纪国法防线。而党风方面的问题涉及面广,风气不好的地方往往腐败问题也多,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要把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广大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党中央历来强调,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随着斗争的发展,要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同时,又必须继续重视和加强治标工作,始终保持遏制腐败的强劲势头。三是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反腐败职能作用与依靠全党反腐败的关系。既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又要明确反腐败是全党的一件大事,需要发挥全党反腐败的积极性,实现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尤其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尉健行最后指出,全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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