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十一年完成二十年的工作量

代表情怀
2002-11-1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光荣 我有话说


赵小莉:十六大代表,曾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政法工作者、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称号。

“聆听了江泽民同志的十六大报告,我的心情很激动。报告振奋人心、催人奋进,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宣言!报告多次提到‘依法治国’,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备受鼓舞。”谈及报告,赵小莉兴奋不已。

高院刑一庭的工作主要是审理和复核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而且绝大部分是一审法院已判处死刑的案件,绝对来不得半点马虎。赵小莉对此感触很深,她说,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职责要求我们要将每一宗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因此,我总是告诫自己,要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绝不允许在我手中出现一宗冤、假、错案。对承办的每一宗案件,我都力求做到认真仔细,精益求精,注意发现案件中存在的疑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坚持依法办案。

在从事刑一庭工作的11年中,赵小莉审结案件800余宗。如果按广东省高院要求的工作量计算,赵小莉已经完成了20年的工作量。

赵小莉动情地说:“我和我的同事们在父母面前可能不是孝顺的儿女,在儿女面前也可能不是称职的父母。但我可以自豪地说,在祖国和人民面前,我们是合格的人民法官。

每当看到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都会感到无限的欣慰,因为我们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赵小莉最后表示,我将继续努力工作,不仅要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而且要做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