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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为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2002-11-1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他还强调:“发展必须相信和依靠人民,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此,记者采访了十六大代表、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

黄镇东代表说,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坚持执政为民的客观需要,是实现执政为民的必由之路和具体体现。我们党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黄镇东代表强调,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更好地实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经受住各种考验。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极端重要性,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永远与人民群众心连心,执政为民,勤政为民,真正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个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黄镇东代表提出,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行动上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规定和做法,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用不断发展的丰硕成果维护好和实现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创造条件。

黄镇东代表说,当前,群众最不满意的社会现象之一就是腐败问题。坚持好群众路线,更好地实现执政为民,就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实践证明,用制度来抑制腐败,是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求和意见。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矛盾集中的地方,我们越是要经常去,以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只有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无往而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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