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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投保人将受严惩

拉客户不惜将保险收益吹得天花乱坠
2002-11-19 来源:光明日报 邹声文 我有话说

在现实生活中,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拉客户,不惜将保险收益吹得天花乱坠。日前公布的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那些再通过夸大其辞欺骗客户的保险代理人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这一法律同时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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