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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提出“四个优先”工作新方针

2002-12-2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夏斐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在不久前结束的武汉市委十届三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陈训秋提出“四个优先”的工作新方针,为武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吹响了号角。

这“四个优先”的工作方针是:一是坚持企业优先。处理好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不遗余力地支持企业发展,把企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二是坚持效益优先。处理好效益和速度的关系,围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生态环保办企业。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三是坚持市场优先。处理好市场和计划的关系,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四是坚持基层优先。处理好基层和机关的关系,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配强班子特别是“一把手”。

市委书记陈训秋在报告中毫不客气地揭武汉之“短”。他说:武汉是华中地区特大中心城市,但综合服务功能不够强;是科教大市,但科技转化的成果不够多;是开放城市,但经济发展的外向度不够高;是历史文化名城,但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不够快;是“百湖之市”,但水资源的文章做得还不足。因此,武汉市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仍较突出,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不多,企业整体效益不高,下岗失业人员和部分农民生活困难。

提出“四个优先”的缘由是,市委认为,武汉与沿海先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的差距,其重要原因在于观念落后、思想解放滞后。贯彻十六大精神,就是要联系武汉实际,破除“官本位”的思想束缚,坚持以民为本,尊重市场主体、尊重纳税人,摆正党政机关和企业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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