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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入新阶段

2002-12-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林英通讯员 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日前在学习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报告会上作主题报告时说,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已经开始由项目评价向战略评价转变。环保系统及有关部委环保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报告会。

曲格平在报告中说,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这是10年来我国环境立法工作取得的最为重大的进展。与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相比,《环境影响评价法》不仅是法律地位的提升,而且它更明确地提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不再仅局限于建设项目,而是拓展到了政府有关的经济发展规划。对有关政策和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先评价后建设”,对防止在经济发展中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失和破坏,是十分重要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力求从决策的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项目评价进入到战略评价,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步入一个新的阶段,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发展方向转向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最终朝着构筑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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