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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就“东海沉船”渔业补偿达成协议

2002-12-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27日说,中日双方已就“东海沉船”渔业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日方将向中方支付1.5亿日元,补偿中方渔业损失。

刘建超是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时公布上述消息的。

他说,2001年12月22日至2002年9月14日,日方在东海中国专属经济区有关海域针对“东海沉船”进行的调查、打捞等活动,影响了该海域的正常渔业秩序,给中国渔业利益造成了损失。根据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互换照会的精神,双方经过5轮磋商,于12月27日就渔业补偿问题达成了协议,日方将向中方支付1.5亿日元,用于补偿中方的渔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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