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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最后一次法制讲座

2002-12-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30次、也是本届常委会最后一次法制讲座,听取科技法律制度介绍。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他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立法工作,以及对科技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的科技体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为我国科技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这次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罗玉中,他以《科技法律制度》为题,讲了3方面内容:科技法的概念、我国的科技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我国科技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

李鹏在讲话中说,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首先表现在科技实力的竞争上。我国要在新世纪新的历史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始终把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加速全社会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大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李鹏指出,科技活动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社会实践。通过法律来确定和规范人类科技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对于促进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国家科技法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它的科技进步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也进而影响它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李鹏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计量法、标准化法、专利法等科技方面的法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上百项有关科技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我国还加入了有关工业产权、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专利合作等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协定。

目前,我国科技发展的各个领域,包括推进科学技术进步、研究开发、科技成果保护和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管理与技术贸易、促进高技术产业、科技物质保障与环境保护、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科技法律制度初步形成。

李鹏强调,我们正处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科技成果日新月异的时代,科技创新越来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适应这一要求,我们迫切需要将现代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成功经验,以及科技创新政策和措施,用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不断完善。

李鹏最后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本届以来,我们共安排了30次法制讲座。这些讲座内容广泛丰富,既有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也有各个方面的法律和人大各项工作的基本知识;讲座大都是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学者主讲。五年来的实践表明,举办常委会法制讲座,对增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提高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的质量,推动人大系统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继续把法制讲座办下去。讲座应更加密切结合立法工作的需要,同时为了加深对课程的理解,可以相应组织一些讨论。

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听取了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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