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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校对乱检查评估说“不”

2003-01-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邢兆远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学校有权拒绝非正常的检查,这是近日济宁市给教育检查评估定下的规矩。

据反映,近年来对中小学的检查评估过多、过滥,一年下来仅迎接市、县两级的检查就不下20次。太多太繁的检查,浪费了人力、财力、物力,影响了基层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济宁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有关规定,决定自今年1月起实行教育检查评估申请备案制度,各级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中小学校进行任何检查评估活动。同时合并、压缩各类检查、评估活动,给学校更多的发展空间。凡是以政府和教育部门名义面向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机构的检查评估项目,统一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管理。对于未经审批而擅自到中、小学校进行的检查,学校有权拒绝,评估验收结果无效,同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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