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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 实现人生价值

2003-03-04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雷锋精神研究会常务理事 戴明章 我有话说

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亦即个人的社会价值,体现了个人对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是对个人对自己的责任,即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满足和发展自己,亦即个人的自我价值,体现了个人完善和发展自我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人生价值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的统一,都不可忽视。在人生价值的两个方面中,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应该是第一位的。因为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人生价值的基本标志;体现了人生价值的高尚性。或者说,人生价值必然地要以社会为参照系。人的价值一般表现在人对社会具有的意义、个人的存在给予社会的影响,以及由于这种意义和影响而获得的尊重与鼓励。中国传统价值观把奉献视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所以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是超越于眼前的物质利益以及一切与利相关的内容之上的社会道德。把奉献看作是实现人生道德价值的过程和手段,因而视自己能够奉献为满足,并为此感到崇高与幸福。奉献是雷锋精神的基本内涵,雷锋以其光辉的事迹实践了为社会所做出的无私奉献精神。发扬雷锋精神,人人讲奉献,每个人都在社会活动中,特别是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实现个人价值,是最实际的行动。所以,应从主观上提高个人的素质,投身于社会的实践,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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