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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完善政策 加强领导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温家宝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
2003-04-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国务院今天在京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央决定,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彻底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推动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温家宝指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

温家宝强调,农村税费改革是涉及全局的一项重大改革,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第一,进一步减轻粮食主产区和种地农民的负担,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个基本政策取向。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中央和省两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重点向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倾斜。第二,取消农业特产税,应该成为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措施。现在大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条件,这些地区可以取消特产税。少数地区一时取消不了的,要缩小征收范围,降低税率,逐步取消。第三,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国家规定的税率上限,确保改革后每个农户的负担水平都有所减轻,这要作为一条硬杠杠。新试点的地区和先行试点地区,都必须把减轻农民负担真正放在首位,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第四,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家财政今后每年新增加的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实施范围,让更多农民受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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