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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经济适用房本来面目

经济话题
2003-04-0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吕贤如 本报通讯员 王亦高 我有话说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着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经济适用房问题就是近来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

必须进行“减肥”

“超面积”、“超豪华”、“一味求大、一味求奢”,是人们对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批评。

在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可以看到,开着价值几十万元轿车的住户不乏其人。京城一家媒体曾披露,北京市16%的经济适用房被中上收入者买走。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套148平方米的房子,要付65万元,加上简单装修,至少需要70万元,这使很多中低收入者望楼兴叹。

全国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现象。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新建住宅贵族化趋势日益严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购房者为中等收入以上的有钱人;二是房屋面积过大,一些经济适用房的面积甚至达到了两三百平方米。对于超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面积超标准的所谓“经济适用房”,确实该减减“肥”。

经济适用房面积多大为宜?一项对北京市民的调查显示,希望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超过了90%。

110平方米以内——这是中国建筑学会日前在京揭晓的一项经济适用住宅竞赛提出的标准。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费麟说,这对那种借经济适用住宅为名,大搞超面积、华而不实的住宅开发,亮出了红灯。

不仅超标的住宅面积该“减肥”,面积符合标准的住宅也有该“减肥”之处。

“粗放设计”是建筑大师对当前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存在问题的又一批评。比如,48平方米一套的一居室由于结构不好、边边角角难以利用,竟然还不如五六十年代盖的38平方米的小两居使用效率高。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窦以德指出,由于缺乏“精密设计”,同样的功能户型之间面积可以相差一二十乃至数十平方米。其结果是购房者花冤枉钱,社会资源被浪费,直接获益者只是按平方米收费的人。在符合标准的住宅面积中这种毫无价值的浪费部分显然也应“减”去。

应是上乘住宅

经济适用房究竟应是什么标准?中、低收入居民应享受什么样的居住水平?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马国馨介绍,建设部确定的我国小康社会的住房标准是:到2020年,住房实现从满足生存需要向舒适型的转变,基本做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功能配套,设备齐全”。

具体来说,首先是经济、紧凑、合理、实用。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设计大师赵冠谦说,经济适用房应注重功能的实用、紧凑、合理,不浪费一个平方米的面积。对每个功能空间的尺度经过精心推敲,使人的活动和家具布置非常适宜,并且在相同面积情况下尽可能多分隔出可用的功能空间。这也应是住宅设计的普遍原则。

其次是健康、灵活、节能、环保。

赵冠谦说,应注重居住者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在布局上重视住宅的朝向,以获得充足的光照;室内空间布置注意空气的对流,噪声的隔绝;保证居住者的私密性,如入户设过度空间等。同时应采用框架或大开间结构以及轻质分隔技术,使住宅内部具有根据生活变化而进行再调整的灵活性。应注重应用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如采用外墙外保温、密闭性能好的中空玻璃窗;应用舒适度高的地板采暖;利用太阳能热水器;生活污水与垃圾的再生利用,雨水回用等。

总而言之,专家们认为,经济适用住宅应该面积适度、功能合理、设施齐全,应用成熟的但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应是广大群众喜爱、在经济上又能接受的上乘住宅。

专家们的见解不是纸上谈兵。在“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经济适用住宅”为主题的设计竞赛中,中国建筑学会从来自26个省、市、自治区的453件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获奖作品全面体现了上述标准。据悉,目前已有建筑商主动联系采用竞赛中获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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