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山东省济南公安民警进行治安管理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的《治安管理检查证》。从七月六日起,济南市公安机关正式实行治安管理持专用证检查制度。该制度规定,只有从事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干警才能配发《治安管理检查证》,并且一人一证,不得转借、超范围使用。在进行治安管理检查时,民警必须有两人以上,主动出示《治安管理检查证》,自觉接受监督。
[值班总编推荐] 论文“盲”审规则应更趋“明”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会谈
[值班总编推荐]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文化强国建设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
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