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有线电视收费涨价,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郝云峰律师近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歌华股份有线公司告上了法庭。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郝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有线电视接通后,便与有线电视网的经营者建立起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关系。歌华公司在没有充分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未与电视用户协商,单方面强行提高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严重违反了《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第六条规定的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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