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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农民可“报销”医疗费

2003-07-30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李国栋 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讯江西省吉安县的农民最近开始像机关干部那样,建立了健康档案,看病的医疗费可以“报销”了。该县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吉安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被列为江西省6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该县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乡两级都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照中央级财政下拨每人每年10元,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给每人每年共配套10元,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费10元的办法,建立全县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规模将达1050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家庭医疗账户和大病统筹资金两部分。农民每人每年累计医疗费用3万元为封顶线。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享受每年免费一次常规体检,建立长期健康档案,以及门诊免挂号费,减半收取出诊费等特殊医疗优惠。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妥运行,规范基金收支,该县还专门建立了有农村群众代表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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