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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调整部分邮政资费

2003-08-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邵文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国家邮政局今天发出通知,决定自2003年8月30日起,对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标准进行调整。

国家邮政局调整后的资费采用国际通行的计费方式,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起重、续重计重单位由200克调整为500克,扩大了1.5倍,起重收费标准仍维持20元不变。对续重部分由每个计费单位6元,调整为按空间距离分区计费。对国内邮政汇兑附言6个汉字(12个字节)以内免费,超字段部分实行收费。超过6个汉字部分,按每字(2个字节)收费0.10元。此次部分邮政资费调整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基本资费,所调资费未列入国家价格听证会目录。

此次资费调整引入了分区计费的模式,使特快专递邮件资费结构更加贴近市场。资费调整后,国内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总体下调幅度约为10%,其中500克以上的邮件资费平均降幅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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