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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立场”有待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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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金振蓉 我有话说

评估能力与需求不相适应

一位政府官员称,他第一次见到科技评估报告时,与过去的评审报告相比,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评估也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就科技评估而言,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越来越显得不可或缺。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都对科技评估做了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科技评估活动在科技计划管理中的地位。由科技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课题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以国家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课题,必须引入评估或评审机制,课题的确立和课题预算必须进行课题验收、跟踪问效等方面的评估或评审活动。

不仅是政府,如今,一些行业、领域,甚至是企业,都纷纷将科技评估引入到决策当中,科技评估所坚持的“第三方立场”,为他们提供了更广泛、更丰富的信息,为他们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保证。面对巨大的社会需求,我国科技评估业还显得“力不从心”。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现有专业评估人员仅1000人左右,科技评估机构也大多脱胎于科技行政部门,这与社会对科技评估业“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也相距很远。需求的巨大和评估能力的不足,也是造成社会上评估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

基础建设还显薄弱

国外的科技评估已有几十年历史,而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专业性的科技评估活动还几乎是空白。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外的服务业不断渗入我国市场,评估业也是被国外看好的一个市场领域。

从当前国际评估活动来看,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评估作为市场交易提供中介服务;二是评估作为政府管理决策的环节;三是评估作为公众监督政府公共支出的手段。

我国的科技评估首先是适应对公共科技投入监督的需要和科技活动决策科学化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我国的科技评估主要集中力量开展了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的评估。对于第一类的主要针对市场的评估活动,在我国近几年虽开始起步,但还处在探索阶段,而第三类针对公众监督公众支出的科技评估活动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

我国科技评估机构中的80%从事科技评估的时间还不到5年。如何在实践中借鉴国外经验,探索自己的发展之路,再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这是我国科技评估当前的主要任务。目前,国家评估中心已组织编写了科技评估培训教材,还为全国的评估机构培训了5000多人,逐步建立了全国科技评估机构和科技评估骨干人员的计算机数据库,形成了全国科技评估机构网络。编写出版了《科技评估规范》,与35家评估机构共同发起了自律声明,这些基本的制度建设,虽有力地促进了科技评估业的健康发展,但仍是基础性的工作,离规范、专业、规模化的科技评估活动还有较大差距。

外部环境仍需优化

科技评估作为一种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化活动,需要有社会性的保障措施,维护其发展环境,规范其发展行为,以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科技评估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为科技评估活动的合法地位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要对科技活动提出社会公认的规则,使其行为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发展。

发达国家的科技评估是一种通过立法保障的、制度化的工作行为,又是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研究活动。科技评估之所以成为有效的技术手段,就在于科技评估是依托于一套完整的信息、事实基础,并按照一套规范的程序进行运作。如果科技评估的技术操作程序,得不到法律保障,那就会使科技评估的独立的“第三方立场”得不到保证,因此,尽快确定科技评估机构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科技评估机构的评估活动,是使科技评估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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