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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奖改革使“群星”更灿烂

2003-11-1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谌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最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群星奖奖励办法》表明,这项至今已经设立12年之久的全国社会文化艺术年度政府奖项,正在发生重要的变化,奖励办法通过合并规范奖项、减少奖项数量等办法,使这个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社会文化艺术政府奖更加权威。

文化部今天就此项改革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

从1985年开始,为繁荣少数民族文艺、群众文艺和少儿文艺事业,文化部先后设立了“孔雀奖”、“群星奖”和“蒲公英奖”三个全国社会文化艺术政府奖,对推动全国群众文艺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推出了一批在全国产生影响的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

但同时,这些奖项的设立以及评选工作,也还存在着评选时间过密、地方组织工作较为繁重、各门类获奖比例不协调、评奖机制不健全等相关问题,甚至在“群星奖”的评选中,出现了每个门类最多时有200个左右节目获奖的情况,使这项全国社会文化艺术最高奖的权威性受到影响。

新出台的群星奖奖励办法,为杜绝此类奖项过多过滥的弊端,将“群星奖”、“蒲公英奖”两奖合并,统一称为“文化部群星奖”,分设成人组、少儿组、老年组,“孔雀奖”划入文化部艺术司;同时,将原来每年评选一次的奖项,改为每三年评选一次,与中国艺术节同步进行;集中组织对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七大艺术门类作品进行评选,每个组别不再设金、银、铜奖,只设5个奖,统一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群星奖”称号,七个门类共105个奖。

据悉,第13届文化部群星奖的评选工作,将与该项奖励办法的实行同步,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所有奖项的揭晓颁奖等活动,将纳入明年秋季举行的第七届中国艺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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