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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别给美丽抹黑

2003-11-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金福 我有话说

提高城市知名度,给所有观光者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无疑是每一个旅游城市的期望。11月7日-11日在南宁举行的国际民歌艺术节,其初衷也不乏提高广西知名度的目的。但就在艺术节期间,记者却在美丽的旅游城市桂林遭遇了“黑色一日游”。

到广西不去桂林总有点遗憾,和记者一样,大多游客把桂林作为在广西游览的首选。因害怕被“宰”,出发前记者联系了多家旅行社,最后通过南宁金悦宾馆选择了桂林某海外旅行社,按照协议:三日游,包括漓江、阳朔和桂林的三山两洞游,费用680元,包括单程车票,住宿标准2星级。

正当暗自惬意能在秋意中畅游“甲天下”山水之时,记者却经历了与美景截然相反的服务。对游客来说,旅途愉快与否与导游有直接关系。按照目前不少旅行社“导游带团”的做法,导游实际上担任的是团队组织者的角色,不仅要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还要组织好整个团的吃喝住行玩购等。但是,记者在桂林的被导感受却是:导游服务“缩水”、随意改变旅游路线、不尊重游客意愿强行在购物点停滞等。

导游不作分内事。按照先前达成的协议,在桂林本来约定清晨8点出发,结果车子辗转于各个酒店宾馆招揽游客,比预定时间晚了1个多小时,出发时已经是上午9:20,然而面对游客的不满,导游却不作任何解释。到达目的地后,导游只字不讲游客登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待游客排队上船后,根本没人出面照顾旅游团的活动,更看不到那位导游的踪影。

导“游”变导“购”。旅游应该是以游为主,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导游却千方百计多安排游客购物。有人说,游山玩水时,三分在景色,七分靠讲解。在去往旅游点的行程中,导游不介绍风景,却大力介绍当地的一家水晶制品商店,并将大家拉到该店。这不能不让人对如此热情导购的用意产生疑问!本想在此次导购之后,可以尽情领略一下美丽的山水风光了,谁知在游览另一景点骆驼峰时,却又被拽到一家茶馆,导游介绍说茶免费品尝,可起身告辞之时,却被告之收费20元。

一日游两次收费。车上游客有一日游的,有三日游的,游客都与旅行社签订了协议,并按规定缴纳了各自应交的费用。但游览开始时,导游却告诉大家:旅游路线有改变,因漓江处于枯水期,阳朔的景点取消,新增世外桃园等两个景点,每人要再交110元。游客十分气愤,质问导游为何不早说,她却称刚知道。其实,就连当地普通百姓都熟知的季节常识,经常来往于此的专业导游怎会不知道?

本来是一日游,但由于第一个景点漓江的游玩将近11点才开始,游览结束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半,而去新增的所谓世外桃园还有近四十分钟的路程,游客纷纷要求退款不去了!导游却表示:“玩不玩在你,钱是不退!”结果游客只好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憋着一肚子气,匆匆“游”了两个所谓“不能不看的景点”。

桂林本来是国家著名的旅游胜地,在自治区耗资举办国际民歌节,国内外客人会聚南宁的同时,桂林一些导游的行为无疑成为不和谐的音调。广西民歌的歌圣刘三姐的故事就发生在老旅游城市桂林,在广西为提高知名度而举办民歌节的同时,在刘三姐的故乡发生这样的事情,着实令人气愤。但愿这种情况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要让个别导游给整个城市“抹黑”!不要让再来的游客因此而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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