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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协议》有助于巴以和谈

2003-12-0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特拉维夫记者 徐启生 我有话说

12月1日,以色列左翼人士和巴勒斯坦代表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非官方巴以和平协议《日内瓦协议》。该协议是由以色列前司法部长贝林等左翼人士与巴勒斯坦前新闻部长拉布等经过2年的谈判于今年10月达成的。它的签署受到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

根据协议,巴方将承认犹太民族建立国家的权利,以方也承认巴方的建国权;耶路撒冷实行分治,东耶归巴方,西耶归以色列,成为各自的首都;圣殿山为巴领土,将派驻国际部队维持秩序,犹太人不得到圣殿山上祈祷,以方停止在那里的考古工作;耶市老城区的西墙以及犹太人居住区包括锡安门等为以色列的领土;巴方将放弃数百万难民“回归权”;以方接受部分巴难民,具体人数由以决定,其他巴难民或回到巴勒斯坦,或到第三国,以色列将向这些难民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以军将在30个月内退至1967年第3次中东战争以前的边界,以军将继续在约旦河河谷驻扎3年等。

上述和平方案在巴以双方引起极大反响,赞成反对者皆有。以《国土报》11月30日公布的民意测验结果,有31%的以色列人支持《日内瓦协议》,其中13%是右翼党派利库德的支持者。但以政府坚决反对《日内瓦协议》。以外长沙洛姆11月30日会晤美国助理国务卿、中东特使伯恩斯时强调,中东和平“路线图”是推动以巴和平进程的唯一途径。伯恩斯也表示,美国将继续与以政府和巴方一起为实现“路线图”所确定的各项条款而努力。

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虽同意并批准“法塔赫”官员出席《日内瓦协议》的签字仪式,但他仍强调,其本人和巴解组织并没有正式接受《日内瓦协议》和平方案。巴总理库赖30日也宣称巴方人士参与签署《日内瓦协议》并不代表巴解组织和巴民族权力机构政府。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日内瓦协议》表达了以巴民众渴望和平、尽快结束暴力、实现和睦相处的意愿,也是对以巴双方领导人在和谈道路上裹足不前的极大不满。但是,以巴冲突延续了50多年,特别是最近3年来,双方陷入“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和平进程举步维艰。目前想一揽子解决以巴冲突既不现实,也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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