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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
2003-12-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刘志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把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度“两节”。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一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有毒有害、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行为;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重点市场和企业的监管。重点是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临时性的以及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商品集散地;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和商品交易场所。

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监管。重点是:城市出租房、城乡结合部、商品市场周边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以往整治还留有“死角”或隐患的地区。

四是强化对农村节日市场的监管。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商品质量,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鼠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对非法销售“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要严查严打。

六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使用地沟油、增白剂、吊白块、甲醛等工业用化学原料生产加工米面、水发商品、干货,以及利用病死禽畜加工熟食、肉制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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