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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九起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

2003-12-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教育厅和发展计划委员会日前发出通报,对乌什县第二中学、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小学等九起教育乱收费案件进行通报。

被查处的乌什县第二中学将多收学生的课本费挤占挪用,在为学生订做校服时多收费为教职工做校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收取学生住宿费,私设“小金库”;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小学为了多创收向学生下达集中劳动期间的拾棉花任务;鄯善县七克台南湖学校将多收学生的书款18.21万元以社会集资名义作为学校收入,违规收取学生勤工俭学费、建校费;米泉市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和第四小学向入学的新生和插班生收取“捐款”;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中学向学生收取桌垫费、班级公务赞助费、社会力量办学课外辅导费、信息技术课时费等;麦盖提县红光农场中学将学生勤工俭学收入3352.7元中的2500元用于教职员工发补贴,收取补课费;疏附县布拉克苏乡中学收取学生看自行车费,还对迟到、旷课学生收取罚款;阿勒泰市红墩乡武进希望小学违规收取学生勤工俭学费,违规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收取提成款;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中心小学对未完成勤工俭学任务的学生收取任务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11月,新疆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12起涉及违纪金额1083.52万元,已向学生清退789.73万元。有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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