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但不少农村家庭夫妻离婚时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送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值班总编推荐] 65岁女保安遭性侵,正义当照进角落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日报:一部风云激荡的中国百 ...
[值班总编推荐] 贵州发现菊科植物新种马岭河小苦荬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详细】
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携“力”同行 向“绿”发展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伦理向度和价值意蕴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