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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把握文学的民族性

2004-01-21 来源:光明日报 张俊才 我有话说

面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人们有理由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民族性建构问题表示格外的关注。但是也有人认为,“民族性”这一概念的含义是“暧昧”的,因而当代中国文学的民族性建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假问题”。显然,怎样理解和把握文学的民族性,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理论课题。

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史上人们对“民族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和诠释,曾经是因时、因势、因人而异的。30年代的“民族主义文学运动”为了对抗“左联”领导的革命文学运动,曾经把文学的民族性或者还原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类“固有的道德”,或者歪曲为推崇比墨索里尼、希特勒“更加英雄的民族英雄”;40年代的“民族形式”讨论中有的理论家在纠正“五四”文学“欧化”倾向的名义下对“五四”文学持贬抑的态度,这实际上又把“民族性”放在了与“现代性”对立的位置上;40年代解放区的工农兵文学和五六十年代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文学创作,都旗帜鲜明地推崇“民族化大众化的艺术风格”,这一文学观念不仅把文学的“民族性”基本限定在“形式”(“风格”)这一范畴之内,而且把文学的“民族性”基本上定格为以农民为接受主体的“大众化”。文学“民族性”含义的“暧昧”之说,恐怕与上述这种理解和诠释上的歧义有关。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文学民族性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呢?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事物都有自己具体的内容和形式,其中内容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成分,而形式从总体上看是受内容制约并为内容服务的。因此,我们不仅要看到文学的民族性包含着内容和形式两个层面,而且要看到文学民族性的灵魂和核心是文学内容的民族性。文学内容的民族性自然会由于内容的千差万别而呈现出不尽相同的形态,但其共同的、共通的基本要素则应是流贯于其中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才是文学民族性的核心与灵魂。对此,中外一些著名的文学家显然有着较多的共识。例如,俄国著名作家果戈里在《关于普西金的几句话》里就曾指出:“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描写农妇穿的无袖长衫,而在表现民族精神本身。”在中国现代作家中,鲁迅同样主要是从内容的层面来理解和把握民族性的具体内涵的,他在《当陶元庆君的绘画展览时》一文中评论陶元庆的绘画时说:“他以新的形,尤其是新的色来写出他自己的世界,而其中仍有中国向来的魂灵——要字面免得流于玄虚,则就是:民族性。”联系鲁迅青年时代在《文化偏至论》一文中谈到中国必须接受世界先进文化的影响时所说的“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所谓“中国向来的魂灵”无疑是指中国传统绘画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和韵味,它也可能有某些形式的要素,但更主要的则应该是精神——亦即内容。

把“民族精神”、“民族意识”视为文学民族性的核心和灵魂,在理论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如何理解“民族精神”、“民族意识”却是会大成问题的。例如,30年代的“民族主义文学运动”在大肆宣扬封建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时,打出来的旗号也是所谓“民族精神和意识”。因此,这里有必要强调指出,我们所说的“民族精神”、“民族意识”必须经受现代精神的洗礼,必须充分吸纳全人类先进文化的积极养分,必须既能维护本民族的权益又充分体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当然,这样说仍不免像某些高头讲章一样既完全正确又失之空泛。因此,如果考虑到“民族”这一概念只有还原到不同民族相互生存竞争的语境中才有实际意义,如果考虑到中华民族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梦想就是奋发图强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把“民族精神”、“民族意识”这类抽象的词汇置换为一个实实在在的短语,即“中华民族奋发图强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思想、情感、生活和斗争”。也就是说,我们的文学必须努力贴近民族真实的、鲜活的历史,反映我们民族为实现自己的历史梦想而进行的百折不挠的奋斗以及在这一奋斗中经受的心路历程。即便是对历史题材的处理,也要着力挖掘中华民族传统的自强不息的精神,着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积极的,进取的,特别是有助于当代人类走出物化、异化等生存困境的精神文化,使历史题材的处理既能忠实于历史又能激励于现实。诚如别林斯基在《“文学”一词的概括的意义》一文中所说:“要使文学表现自己民族的意识,表现它的精神生活,必须使文学和民族的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并且能有助于说明那个历史。”

这样说决不意味着笔者希望我们的作家像过去的某个时期那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人人都去写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之类宏大题材,而是说我们的作家作为民族的良知,理应抱有崇高的民族使命感、责任感和博大的仁爱心、悲悯心,时刻关注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关注同胞的生活和斗争乃至他们的生存和苦难。只要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相信不论他写什么,他的文学都必定是具有民族精神的,都必定是民族的。例如,“五四”时代的鲁迅主要描写“病态社会里不幸的人们”,郭沫若主要歌唱摧毁一切偶像的个性解放精神,郁达夫主要倾诉“零余者”报国无门的忧伤,冰心主要弹奏“爱”的乐章,他们当时的文化思想有的更倾向人道主义,有的更倾向个性主义,有的较贴近颓废主义,有的接受过基督精神的熏染,但他们从不同侧面感应着时代的脉搏,反映着20世纪中华民族要求民主、平等、自由、进步的“五四”精神,谁又能说他们的文学不洋溢着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现代民族精神,谁又能说他们的文学不是现代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学!事实再次说明,我们的文学只要切实展现了我们民族的精神,只要和我们民族的愿望、民族的历史、民族的生存、民族的命运灵犀相通,则不论它在艺术上使用什么样的技巧和方法,不论它属于什么流派,它都一定是民族的,一定是有艺术生命力的。反之,它将很难得到民族的认同,很难葆有长久的艺术生命。20世纪90年代某些“美女作家”的所谓“躯体写作”、“下半身写作”之所以遭受批评,其原因之一恐怕正在于此类作家在文本中的自赏自渎,从根本上脱离了民族生存的语境,表现出所谓的“新新人类”对民族生存和命运的冷淡和漠视。

强调文学内容的民族性是文学民族性的核心和灵魂,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文学形式的民族化建构。但这里必须明确如下三点:首先,不能把民族形式视为文学民族性的核心。应该看到,某些外来形式完全可以用来表现中国的民族精神并在这种表现过程中逐渐中国化。例如,新时期之初王蒙创作的《春之声》等小说就采用了西方的“意识流”手法,你能据此而否定这些小说所具有的民族性吗?其次,民族传统是不断发展的。文学形式的民族化建构当然要继承民族传统,但是传统又不是凝定的。自从“五四”新文学兴起以后,由于大量地借鉴和吸收了外来的文学形式,中国文学已形成了具有现代气息和世界视野的新传统,这种新传统同样应该得到继承和发展。再次,民族形式是多样的。平心而论,当年解放区文学那种带有“大众化”印记的民族形式在光大中国文学的“民间传统”方面确实成就不俗。但是,当我们走出40年代那种“革命”、“战争”的时空重新思考文学形式的民族化时,至少,“京派”作家创作的抒情写意小说,张爱玲创作的雅俗兼备的“传奇”小说,老舍创作的表现和批判市民社会的“京味”十足的小说,其形式都可以说是民族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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