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0日电为了加强气象预报的发布与刊播管理,规范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活动,中国气象局今天颁布了《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新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气象预报属于气象科技成果,制作和发布单位对其享有所有权,并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新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气象局于1992年制定的《发布天气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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