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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2003年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2004-02-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光曼、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卫生部今天公布了2003年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的疫情数据统计,2003年全年,全国按规定报告的27种法定管理传染病共发生2591512例,其中死亡6474人,与2002年相比,全国报告发病率上升了5.45%,报告死亡率上升了23.82%。

在27种按规定报告的法定管理传染病中,发病数居前10位的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淋病、麻疹、梅毒、伤寒和副伤寒、疟疾、流行性出血热、猩红热。死亡数居前10位的依次为:狂犬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新生儿破伤风、艾滋病、流行性乙型脑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病死率居前10位的依次为:狂犬病、白喉、艾滋病、新生儿破伤风、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钩端螺旋体病、炭疽。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病明显上升的病种主要有:狂犬病、戊肝、艾滋病、丙肝、肺结核、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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