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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三农问题的核心

2004-02-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田永胜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些年农民增收缓慢,人均收入尚不足300美元,全国8亿农民中,还有3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2003年,城乡收入差距已由1997年的2.47∶1变为3.24∶1。农民增收难不仅影响到农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影响到农村的稳定。从全国看,“三农”问题已经影响到城市、影响了国民经济进一步的健康发展,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掣肘。可以说,“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增收,只有大幅度地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促进农业进一步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才能让农村长治久安。

农民增收,难在哪里

最近十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先后采取了许多措施,力图促进农业的发展、缓解农民的经济困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但是,从整体上讲,农民收入并没有得到显著增加。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连续7年没超过5%,有些年份,粮食主产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甚至是负增长。农民增收困难的原因在哪里?

“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既有政策的影响,更有体制的原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部长韩俊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村取得了巨额的资金,农业的基础地位长期受到严重削弱;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下,城镇居民与农民权利和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加剧了城乡结构的失衡,大量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使城乡差别制度化。”

“除了城乡差别,还有很多因素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一是农村人口太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遇阻、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太慢,影响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二是农村要素市场发育不好。农民贷款难、农业积累向其他产业的转移过多,使农业创业资本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土地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也都存在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市场调节能力很弱。三是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也有待加强。”

农民负担沉重也是农民增收难的原因之一。韩俊说,即使农村税费改革后实际执行的8.4%税率,也高于我国历史上的农业税率及其他国家的农民承担的税赋。城镇个体户的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额600~2000元,工薪阶层所得税也有月收入为800元的免征额。而农业税并没有起征点和免征额,无论土地常年产量是多少,都要按全额纳税,这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在分析种粮农民增收难的原因时,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认为,我国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是小农经济,现在也没有多大的改变。小农经济生产力低、效益差,种粮农民收入就很难提高。

农民增收,何为良策

在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严重的情况下,在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逐渐被打破的过程中,要真正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从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统筹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将农村内部结构的调整与推进城市化进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全方位、系统全面地采取措施。

韩俊认为:“从根本上讲,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要求出发,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实行城乡统筹,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城乡关系。”

针对农村地少人多的现状,党国英提出:“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是大部分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剩下的农民就有较多的土地来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只要中国农民户均耕地面积达到50亩左右,农民的经济状况就有可能发生根本性转变。”他强调要切实加强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要发挥服务作用,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发展农业科技,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条件。

“增收问题绝对不能看成是对农民的关怀,听起来就好像农民就应该穷,”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袁崇法研究员特别指出,“要给予农民与城镇居民同样的起点。对于农民来说,最大的不公平在于很多发展的机会并没有提供给农民。只要给农民提供公平的起点,就能激发出农民的积极性,他们自然会想方设法增加自己的收入。应该尽快促进农民到城市就业,这样,农民可以较快增收。对于种粮农民来说,国家要增加投入,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允许农民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中增加收入。”

丁力认为,要真正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必须把小农经济转变为现代化农业、现代产业。此外,还要由现代政府用经济规律把农民组织起来,保证农民有增收的外部环境。

落实文件,任重道远

从1982年起,党中央连续5年发出5个“一号文件”,反映了广大农民的热望和心声,农民极大地释放出长期受计划经济压抑的生产积极性,几千年温饱不保的中国农民,在很短的时间中大部分解决了温饱问题。今年春节刚过,中央又专门推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在战略发展、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工作机制上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提出许多增加农民收入的具体措施。其“含金量”之高,是以往的一号文件所没有的。

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告诉记者:“现在,我国的GDP已经达到1000多美元,相当于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水平,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如果我们抓住这个机遇,就一定能够真正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袁崇法认为:“文件本身说的比较原则,要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化,贯彻这个文件的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中央应该推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拿出具体措施,把中央的措施落实下去。”张红宇强调,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走样,中央要把农民增收的具体指标量化,建立起问责机制,确保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把中央一号文件落到实处。党国英告诉记者:“只有中央政府一方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要通过改革让农民捍卫自己的利益,让农民在落实中央政策中获得发言权。”因此,党国英提出:“进一步改革村级社区管理机构和乡镇政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快农村基层的民主制度建设。这将十分有利于落实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政策。”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农民获得两次大解放。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第二次是80年代初期采取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现在,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启动了第三次大解放:农民从城乡分割的体制下摆脱出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公民的真正平等权利!

古人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只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生产力就一定能得到充分发展,农村经济社会面貌就一定能根本改观,农民就一定能走向富裕之路,我国的“三农”问题就能获得根本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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