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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谈话仍是认识和处理香港问题的指针

内地各界人士认为
2004-02-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鲲、李凯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内地一些知名人士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重新发表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问题的谈话,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邓小平的精辟论断,仍然是正确认识和处理香港问题的指导方针。

前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曾参加中英两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谈判,代表中国政府草签《中英联合声明》。从1990年2月至香港回归,周南担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时间长达7年多。他长期身处解决香港问题工作的最前沿,目睹了香港回归祖国的全过程。

周南说,“一国两制”方针是由邓小平提出的,作为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他亲自领导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谈判和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以及过渡时期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他对香港问题了如指掌,在此期间他所做的许多精辟论述,至今一点也没有过时,仍然是正确认识和处理香港问题的指导方针。

周南认为,香港事态的发展也充分证明了邓小平的许多英明预见。重新温习邓小平的这些重要论述,对于全面准确理解、掌握和贯彻“一国两制”的伟大方针,对于正确观察和处理香港事务都具有深远意义,而这恰恰也是维护香港长期稳定与繁荣的根本保证。

周南说,现在有些人对邓小平所提出的“一国两制”这一伟大方针的丰富内涵及精辟论断,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因此重新温习和认真领会邓小平的有关讲话,并在此基础上求得共识,无论是对解决当前出现的各种问题,还是对今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并把“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都是至关重要的。

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指出,重读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的谈话,能使人们对“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清晰和全面、准确。“一国两制”是“在一个国家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认同“一国两制”,必须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基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他说,邓小平在讲话中鲜明提出了“港人治港”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还对爱国者的标准进行了界定,即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应该说,这一标准并不苛刻,任何已经站在治港者行列和有志于加入这个行列的人都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检查对照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对此,广大香港同胞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张同新教授指出,邓小平在谈话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了爱国者治港的主张,这是“一国两制”思想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他说,这一谈话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英国统治香港150多年,香港社会组成比较复杂,绝大多数是爱国爱港人士,但也有怀恋英国殖民统治的人士以及代表其他外部势力的人士。因此,香港回归后,各种利益的人士可以在港正常工作生活,但治理香港必须以爱国者、代表广大港人利益的人士为主体。

张同新表示,爱国者治港保障了香港的平稳过渡,保证了第一届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机构的顺利成立,确保了广大的爱国爱港民众真正享有民主治港的权利。他指出,目前,香港有些人不提“一国”,专提“两制”,割裂“爱国”与“爱港”的关系,这违背了“一国两制”的精神、违背了香港基本法。

他表示,目前,香港正在探讨政制发展问题。香港政制发展必须按照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依靠基本法,循序渐进,实事求是,逐渐地来加以调整,只有这样,香港政制发展才不会偏离正确轨道。

北京大学台港澳与世界事务研究所所长李义虎指出,从国际政治学角度看,爱国者的核心内容在于是否忠于国家利益,是否忠于祖国,而不含意识形态的因素。邓小平在谈话中,对爱国者定义有清晰的表述,“爱国”与“爱港”是统一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十二字方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为香港回归和特区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而且也对香港未来的繁荣稳定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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